歐盟將限制多種消費品含鄰苯二甲酸酯
[2019-08-13 00:58:05]
2017年3月2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宣布,該局所屬的兩個重要專家委員會已同意對物品所含的4種鄰苯二甲酸酯(DEHP、DBP、DIBP和BBP)實施限制的建議。即是說,這兩個委員會支持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及丹麥提出的日后實施限制的建議。
該項建議是禁止物品含有可通過皮膚或吸入接觸的鄰苯二甲酸酯。涉及的物品包括地板、涂層織物、紙品、娛樂設備、床墊、鞋類、辦公用品及設備,以及其他塑料模制或有塑料涂層的物品。
專家委員會的結論是,以社會經濟效益與其成本衡量,建議的限制是在歐盟范圍內應對所認定風險的最適當措施。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的建議所針對的鄰苯二甲酸酯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丁芐酯(B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這些物質是通常用于消費品特別是以聚氯乙烯(PVC)為本的產品所用的增塑劑。
根據《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鄰苯二甲酸酯因其生殖毒性,已被列為高度關注物質(SVHC),并在2008年及2010年列入REACH候選清單。2014年,一個REACH委員會曾就認定這些鄰苯二甲酸酯是否屬于內分泌干擾化學品(EDC)進行投票,結果只有DEHP被歸類為環境中的內分泌干擾化學品,而對所有4種鄰苯二甲酸酯的分類或是否在歐盟范圍實施新的限制則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丹麥環境局率先把這些物質分類為內分泌干擾化學品。同時,該局也帶頭推動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提出建議,禁止在某些消費品使用這4種鄰苯二甲酸酯。
其后,于2017年3月16日,風險評估委員會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發表評估報告,贊成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對在歐盟使用這4種鄰苯二甲酸酯實施新限制的建議文件。
具體來說,該建議提出禁止供消費者用的若干類消費品(如上所述,即鞋類、床墊等)含有濃度超過0.1%的4種鄰苯二甲酸酯之一,無論是否單獨或混合使用。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最初的建議曾包括電線及電纜,但其后已排除在建議的適用范圍外,因為歐盟針對電器及電子設備的RoHS指令正逐步禁止在這些產品使用鄰苯二甲酸酯 。
此外,該建議明確豁免:
1) 在正??深A見的情況下不會在有人停留的居所內使用及存放的戶外用品,而其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物質不會與人體皮膚長時間接觸(即每天與皮膚持續接觸超過10分鐘或總共30分鐘);以及
2) 用于進行實驗室計量的工具。
歐盟現有法規已實施限制的貨品(即食品包裝或與食品接觸的材料、醫療產品的直接接觸包裝、醫療設備、玩具和兒童護理物品)也排除在外。
此外,禁令不適用于限制措施生效前已投放歐盟市場的物品,而在該日期后的3年過渡期內也不適用。
經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所屬委員會批準只是立法程序的預備步驟之一?,F在,有關限制建議已獲風險評估委員會和社會經濟分析委員會贊同,之后則須經歐洲委員會的委員會程序通過。